单位名称/申请人:宁波城市之星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海曙分店
法人代表/负责人:***
许可决定书编号:浙药监许予字20263002653号
你(单位)于 2026年02月28日提出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变更(需现场检查)行政许可(受理号:通受20263002639)申请,经本局依法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决定准予许可。
具体许可内容如下:
同意: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潘沙南路217弄33、35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张家潭村。仓库地址由未设仓库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张家潭村。经营范围由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、乙类非处方药:中成药、化学药、其他生物制品、中药饮片(限品种供应)变更为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、乙类非处方药:中药饮片、中成药(含冷藏、冷冻药品)、化学药(含冷藏、冷冻药品)、其他生物制品(含冷藏、冷冻药品)。企业负责人由王春玲变更为陈海林。质量负责人由王春玲变更为田位位。***
2026年0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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